昨日10时40分许,长春市三马路永春人力资源市场女厕所内突然传出婴儿的啼哭声,一名年轻女子竟将孩子生在厕所里。当人们闻讯而来时,让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:该女子竟将刚出生的孩子送给了现场的一个大婶。就在女子和怀抱孩子的大婶准备离开现场时,被市场内的保安拦住……
厕所生娃 随手送人
昨日上午,记者赶到永春人力资源市场时,市场内的女厕所已经上锁,人们对刚刚发生的事议论纷纷。目击者王女士说,当时她突然听到女厕所传来婴儿的哭声,同时看到很多人往女厕所那边跑,当她跟着进了女厕所后,眼前的一幕让她吃了惊: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坐在地上,背靠着墙,地上有血迹,女孩子的裤子上也都是血,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躺在便池旁边大声哭,两只小手不停瞎抓着。王女士说:“女孩子显得非常虚弱,她把刚出生的婴儿用塑料袋兜着,递给了现场的一个大婶,还说了句‘孩子给你了’。那个大婶把孩子接了过去,用自己的大衣把孩子包裹住。”
保安阻拦 母子被送医院
王女士说,当时女孩子站起来就要往外走,那个大婶也抱着孩子往外走,两个人走到大厅时,被市场里的保安拦下了。此后,有人拨打了120,几分钟后,一辆急救车赶到现场,将女孩子和婴儿送去医院,那个大婶也跟着去了。市场内的保安说,当时为了保证这名女孩子和婴儿的安全,所以将两人都拦下。
一位张先生说,这个女孩大概十七八岁,春节前他就曾见到这个女孩在市场里找工作,好像要做服务员,听说这个女孩子家是外地的,居住在附近的一家女子公寓,该女子没有结婚。
就此事,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刘万里律师说,按照法律规定,该女孩当初行为是一种遗弃行为,女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公安机关有权对女孩这种行为进行依法处理,倘若这个女婴真的在被送出后,给女婴造成了不良后果,这个年轻的母亲还将涉嫌遗弃罪。另外,就收养和送养问题,我国《收养法》明确规定了收养人的收养条件和送养人的送养条件,收养要到当地民证部门办理收养登记,双方收养行为必须按照《收养法》规定进行。